独立、周全、合规的审计服务——以专业与诚信态度进行。
根据《公司条例》,每间香港有限公司之年度财务报表必须由持有香港会计师公会(HKICPA)执业证书之执业会计师审核。我们的审计工作按照香港会计准则及审计准则进行,并遵从香港会计师公会之专业道德准则,强调独立性及客户保密。
我们采用以风险为本的审计方式——评估每位客户的业务性质及具体情况,以进行高效及具针对性之审计工作。
新注册之香港有限公司须于成立后18个月内完成审计。
根据《税务条例》,提交利得税报税表须进行审计。
根据《公司条例》(第111(1)及122(1)条),股东大会报告须进行审计。
适用于管理层不当行为调查、业务出售╱估值、并购及上市申请。
亦涵盖营运效率及表现报告。
提升监控、决策及内部管治水平。
在全球化及监管日趋严格的商业环境下愈见重要。
适用于创新及科技基金(ITF)等计划,须提交经会计师鉴证之年度报告。
我们在此方面拥有丰富经验。
透过美国╱英国成员所,提供上市公司审计服务(纳斯达克、伦敦AIM市场)。
透过中国内地联盟,提供内地实体审计及合并报告服务。
亦提供有限范围审阅服务。
黄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一家香港会计师事务所,为企业及私人客户提供审计、会计、税务、公司秘书及顾问服务。
联系我们